备注:汉语言、民考汉、民语言学生本科学制四年,其中民语言学生增加一年预科。
四、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7年我校面向甘肃省、山东、江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艺术类招生。各专业在新疆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甘肃省设立音乐专业加试考点,其他省份均参考当地统考成绩,不设考点。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甘肃省:
音乐学: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主项、副项、口试、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①声乐方向:2首声乐作品、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口试。
②舞蹈方向: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3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技术技巧、口试。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美术类考试科目:
①色彩(水粉、水彩不限;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2小时)。
②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2小时)。
③速写1(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15分钟)。
④速写2(8开画纸;考试时间为15分钟)。
⑤命题创作(考试时间为2小时)。
⑥口试(在创作考试期间进行口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 本知识及对话);
注:考生画具自备。
(三).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口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及对话)
1.音乐学专业(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诠释作品的艺术表现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声乐、器乐、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科目要求:声乐、器乐各一首作品,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两升两降内视唱、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音乐表演专业(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少数民族器乐)、舞蹈表演(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①声乐方向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考试内容:2首作品,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② 器乐方向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钢琴、手风琴表演方向需要考核3升3降内的音阶和琶音、练习曲一首、大型作品一首。
考试内容:2首作品,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③ 舞蹈方向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舞蹈方向考试内容: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3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技术技巧、口试。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六、报名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伊犁师范学院校考。参加校考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各省级招办下发的合格证(注:无各省联考合格证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校考,舞蹈等省级联考不涉及的专业类别,可不提供)。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时,同一类别专业范围内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中的舞蹈方向除外),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
3.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初试费和复试费。
4.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5.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均自理,美术类专业考试所用画具自备。素描、速写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色彩水粉、水彩任选;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七、学费及录取待遇
1.学费标准: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
2.奖助学金设置: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有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
(5).新疆助学金 (6).优秀学生奖学金 (7).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
(8).生源地助学贷款 (9).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补助金
八、录取规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
3. 音乐学专业和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统考加校考)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等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加校考)排序,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对于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
(1) 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院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
(2)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5.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九、其他
1.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w.ylsy.edu.cn/)上自行查询专业考试结果[①]。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规定科目 参加文化课考试。
2.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伊犁师范学院艺术加试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志愿。
欢迎您报考伊犁师范学院!
学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政编码:835000
招办电话:0999-8137391伊犁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ylsy.edu.cn/
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sw.yls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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