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数 |
机械电子工程(080204) |
理工 |
2年 |
6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 |
理工 |
2年 |
60 |
注: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取得兰州交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目前未就业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网上电子函报方式。考生须于2023年6月20日24:00前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479195970@qq.com,过期不候。
(一)《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扫描件;
(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三)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专用章)扫描件;
(四)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五)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扫描件;
(六)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一张。
以上材料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并全部材料整合成一个文件夹,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图片内容清晰可读。所有材料均使用PDF格式,以“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 以内。我校不接收邮寄纸质材料。
在填报专业志愿时,限报符合报考要求的1个专业。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在2023年6月21日后登录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b.lzjtu.edu.cn/)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测试。考核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考评组由3-5名熟悉高校考试招生领域的成员组成。
(一)考核形式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考核暂定为现场面试形式,具体面试顺序请考生于6月25日后登录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二)考核时间
暂定于2023年6月28日-30日(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相关内容。面试考核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考生自述环节5分钟,提问环节5分钟。
(四)成绩生成
考核结束后,取各评委评分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汇总、复核后形成考核成绩单。
考核不接受缓考和免考申请,初审合格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核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取得的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为录取依据(六级成绩优先于四级成绩)。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b.lzjtu.edu.cn/)和全国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信息平台(https://exwzs.chsi.com.cn/)同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的相关专业相同。实行学年学费标准收费:4700元/学年(工学类专业)。
住宿费:900-14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执行。
八、入学要求
(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报名时递交的材料原件,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甘肃省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在入学资格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
4、大学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须转入我校;户口是否迁入我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九、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含转专业、相关培养选拔等各类涉及到专业调整的情况)。在校日常管理按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由相关学院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注“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十、工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关资格和证书等,包括报名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等。
(四)兰州交通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兰州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的信息以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lzjtu.edu.cn/)和经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复核确认后的省级及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十一、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二、本简章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zsb.lzjtu.edu.cn/
联系电话:0931-4938051、4956179
通讯地址:730070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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