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类型及国标代码: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非营利性普通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为:14168。
三、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
学院具有实力雄厚的行业背景,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管理科学规范、育人方式先进,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产学融合”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先后获批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单位、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立项单位、江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新闻传播大类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测试点牵头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省大学生科技园、省军民融合单位、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单位、省级企业实践培训基地等,毕业生就业前景好。
四、办学层次及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制为3年。
五、招生专业及学费:
学院面向计划投放省份招生,目前开设了动漫制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电子商务等42个专业,具体专业及学费见下表,各省(市、区)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报考指南》。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学制 |
备注 |
1 |
560206 |
影视动画 |
15000 |
三年 |
|
2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15000 |
三年 |
|
3 |
5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15000 |
三年 |
|
4 |
560210 |
音像技术 |
15000 |
三年 |
|
5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15000 |
三年 |
|
6 |
510203 |
软件技术 |
15000 |
三年 |
|
7 |
550109 |
游戏艺术设计 |
15000 |
三年 |
|
8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000 |
三年 |
|
9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华为ICT方向) |
18600 |
三年 |
|
10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华为ICT方向) |
18600 |
三年 |
|
11 |
510106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华为ICT方向) |
18600 |
三年 |
|
12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华为ICT方向) |
18600 |
三年 |
|
13 |
510212 |
区块链技术应用(华为ICT方向) |
18600 |
三年 |
|
14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18600 |
三年 |
|
15 |
550116 |
动漫设计 |
18600 |
三年 |
|
16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5000 |
三年 |
|
17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15000 |
三年 |
|
18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15000 |
三年 |
|
19 |
550101 |
艺术设计 |
15000 |
三年 |
|
20 |
560212 |
摄影摄像技术 |
15000 |
三年 |
|
21 |
560201 |
播音与主持 |
15000 |
三年 |
|
22 |
550201 |
音乐表演 |
15000 |
三年 |
|
23 |
560211 |
录音技术与艺术 |
15000 |
三年 |
|
24 |
560204 |
影视编导 |
15000 |
三年 |
|
25 |
56010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15000 |
三年 |
|
26 |
560213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15000 |
三年 |
|
27 |
560214 |
网络直播与运营 |
18600 |
三年 |
|
28 |
500405 |
空中乘务 |
15800 |
三年 |
|
29 |
570102 |
学前教育 |
12600 |
三年 |
|
30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2600 |
三年 |
|
31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18600 |
三年 |
|
32 |
460302 |
智能机电技术 |
18600 |
三年 |
|
33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600 |
三年 |
|
34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12600 |
三年 |
|
35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2600 |
三年 |
|
36 |
440502 |
建设工程管理 |
12600 |
三年 |
|
37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12600 |
三年 |
|
38 |
530701 |
电子商务 |
11200 |
三年 |
|
39 |
530605 |
市场营销 |
11200 |
三年 |
|
40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11200 |
三年 |
|
41 |
5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11200 |
三年 |
|
42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18600 |
三年 |
六、招生录取原则及办法:
1.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规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三校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计算机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2.我院艺术类专业,严格执行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省(市、区)级统考(联考)未涉及专业,承认该省(市、区)同类高校组织的相同专业的校考成绩。录取原则:(1)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分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2)按专业和文化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为序依次比较,择优录取,无加试要求。
3.学院在江西省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5.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a.身高:女生净身高162-173CM,男生净身高 172-183CM。
b.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无色盲色弱。
c.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伤疤;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d.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e.形体均称,无“X”形腿、“O”形腿。
f.政审清白,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病,无色盲、色弱,体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
g.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学费办法: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严格按照《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八、学生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九、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招生办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学院支持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训学习,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以及相应的竞赛活动。
十、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奖励办法: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评选颁发国家奖(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2.泰豪集团向学院捐资设立了“泰豪教育基金会”,并由基金会设立“奖、助学金”。
3.泰豪教育基金会对入学成绩上本科线及单招考试成绩优秀的新生给予颁发优秀新生奖。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与通知方式:
1.在各省(市、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查询。
2.凡经各省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我院将用邮政特快专递给新生本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手册”,新生凭此通知书来校办理注册缴费手续。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1333号
邮编:330200 电话:0791-82078000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thdm.edu.cn
热忱欢迎考生家长来我院参观考察!
十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与教育部、各省(市、区)录取原则有冲突,则以教育部、各省(市、区)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本章程由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北京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山西省招办 内蒙古招办 辽宁省招办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黑龙江考试院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华中招生就业信息网 半岛都市报 齐鲁晚报 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福建高考信息平台 青海羚网 广西招生考试院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内蒙古教育考试院 辽宁教育考试院 黑龙江教育考试院 宁夏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广西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单招网 高校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