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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 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2024-04-26 11:46  来源:未知  作者:eduzs

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 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注: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2.招生对象

2.1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2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2.3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的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获奖项目与报考专业相关,可直接录取。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须面试的考生: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且获奖项目与报考专业相关,申请我校组织的面试。

2.4 申请我校荣立三等功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向我校申请免试。

3. 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3.1 报名时间: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4 年3 月25日10:00至3月 29 日 16:00。

3.2 报名办法

3.2.1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3.2.2 符合报名条件的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后将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3.2.3 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需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3 月 28 日(8: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 号,亳州学院勤政楼2052室(联系电话:0558-5367131、5598588)。

(3)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a.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b.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c.退出现役证

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在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3.2.4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退役证明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入伍时间和退役时间。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3.2.5 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A、B 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按照《安徽省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具体报名流程及公共课成绩查询通知见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信息。

3.2.6 所有申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4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4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bzxyzsb@bzu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9 日 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8-536713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e.立功受奖证书;f.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成绩要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的签字、盖章)。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e.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成绩要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的签字、盖章)。

以上两类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下载填写《承诺书(附件 1)、申请表(附件 2)》。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3.2.7 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于 4 月2 日-6 日另需登录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音乐学》选择声乐、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一项。

4. 资格审核

4.1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

4.2 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以及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时间:4 月 10 日 9:00 到我校勤政楼 2052 室参加面试复审。

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 2024 年 4 月 20 日-21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5.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 号)文件核准的120 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3 月31 日17:00。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6. 考试

6.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 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我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指定教材及考试大纲见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
http://www.bzuu.edu.cn/zzxx/)

6.2 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于 4 月 17-20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6.3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亳州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免试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测试时间:

4 月 21 日下午 17:00—19:00 测试地点和方式,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并保持手机畅通。

6.4 成绩公布及复核

6.4.1 公共课: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复核: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复核方法按照《安徽省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和考试公告》执行。

6.4.2 专业课:4 月 27 日登录网址:
http://www.bzuu.edu.cn/zzxx/“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核: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bzuu.edu.cn/zzxx/)下载《查分申请表》,填写后送至我校勤政楼 2052 室。截止时间:4 月 28 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由我校汇总后由复查组(不少于 3 人)统一核查。对专业科目成绩复核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试成绩的,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成绩复核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7.录取

7.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7.2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7.2.1 申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优先录取。

7.2.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a.申请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经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b.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具体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录取依据: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赛项及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7.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免试条件并列且为免试录取最后一名时,则将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由资格审核小组提出意见,报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专业课 1、专业课 2、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

7.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7.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7.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项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调整至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若普通计划没有完成,优先考虑专项计划,剩余计划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如下:按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按对应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其它专项计划或普通计划。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7.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将按比例调整至合格且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优先考虑相同类别计划的调整。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

7.3.3 外校生源调剂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填报志愿时,考生须满足:①原高职(专科)专业要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②报考专业一致,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③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不得跨类调剂录取;④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共课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等条件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专业类别、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排序。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

7.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8.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报到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9.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0.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11.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免”资助工作体系。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4%-6%的经费,用于优秀学生奖励、贫困生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每年评选国家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8000 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若干名,每人奖励 5000 元;评选国家助学金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每生每年平均资助3300元。

办理程序及材料见《2024 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12.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校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58-536706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3. 其他须知

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zuu.edu.cn/zzxx/)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1

4.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58—5598588、5367131

学校网址: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bzuu.edu.cn/zz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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