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招生简章
时间:2025-12-15 10:18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 作者:中国招生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41230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不超过本科总计划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以及调节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5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等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 (https://zsxxw.nepu.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