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性质:省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部委代码:4136010414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
三、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和符合当年录取工作要求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招委会负责讨论和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招录取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保障、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执行学校招委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五、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六、招生计划: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章程附件。
八、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江西省考生在实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后,再实行“专业零调剂”政策(具体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江西省生源专业零调剂政策调配实施办法”)。
4、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3+3”高考改革(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排序位次高者,如条件再相同,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5、我校按专业(专业类)招生,外语类专业中日语(日英双语)、法语(法英双语)、俄语(俄英双语)、朝鲜语(朝英双语)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不限,英语、商务英语(跨国商务)、商务英语(国际会计)、商务英语(国际金融)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我校非外语类专业外语课程实施的是英语教学,且实行分级教学。
6、如我校普通类专业计划录取后有缺额,需在该省份该专业录取批次文化控制线上征集,不降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专业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美术学、绘画、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专业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总分×100×5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5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总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分数不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填报。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录取原则
江西省内艺术类专业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规定录取,其中音乐表演类(器乐)、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仅招收省统考乐器种类、声乐唱法等符合要求的考生(2024年有关专业录取要求另行公布)。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认可生源地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文理、历史组与物理组兼收,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及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考生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四)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保送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九、入学与注册: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艺术类、体育类、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若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将进一步核实,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按国家相关要求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十、其它:学校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适当资助。
十一、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邮编:330022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编:330027
数字产业学院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货场路与吴楚大道交界处 邮编:334000
学校网址:http://www.j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x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8120152 88120151
招生办公室传真:0791-88120152 88120151
纪检监察电话:0791-88120010
招生办公室Email:jxsdzb@126.com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学生入学收费项目与标准
附件:江西师范大学2024年学生入学收费项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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