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法则
为保证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以下简称海南比科大)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海南比科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不违背德国法律法规,特别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等各省招生规定,结合海南比科大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原则
海南比科大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选拔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保证不同经济背景、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入学。
第三条组织结构
海南比科大设立招生工作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组制定招生政策与招生章程,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海南比科大招生工作组下设海南比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咨询、投诉等日常事务。海南比科大招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办学特色及基本信息
海南比科大是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在海南省及儋州市政府与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大力支持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受中国国家承认的具有高等学位授予权的教育机构,是一所非营利性质的国际一流创新应用型大学。该大学是中国境内的第一所境外高校独立办学的高等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德国公办高校首个在中国大陆独立办学的高等教育机构。
海南比科大引入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的“实践嵌入式”的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结合中国国情,充分吸纳中德高等教育优势和中德企业优势,致力于培养拥有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高质量应用型工程类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创新精神、高素质的产业精英以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院校全称: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中文简称:海南比科大)Hainan Bielefeld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英文简称:BiUH)
院校代码:14829
前期办学校址: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境外高校独立办学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制: 4年
学校主管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毕业颁证:完成学分且符合海南比科大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海南比科大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成绩优秀,德语水平符合德国比科大要求的学生,可在第六学期到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完成两个学期的课程设置的相应模块,成绩合格的,可同时获得德国比科大的相关文凭。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海南比科大2023年秋季计划招生140名学生,其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7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70名。
海南比科大统筹考虑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本校不安排预留计划。海南比科大在各省(区、市)均安排在本科批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录取规则
(一)海南比科大的招生对象为2023年参加中国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
(二)海南比科大的专业授课语言为英语,因此,高考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的单科物理成绩和单科英语成绩根据考试年份和考试地区不低于其原始分满分的65%。
(三)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定,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接受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政策考虑退档。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市、区)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原则上将剩余计划转为下一批次录取或调回后投放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市、区)。
(四)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生源地未规定为此确定原则,依次按照外语单科,物理单科,数学单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配许位次高者。
(五)投档时,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六)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再学校在该省(区、市)投放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七章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海南比科大收费标准按《海南省定价目录》(琼发改规〔2021〕32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2023年入学本科生学费:每年人民币80,000元,学费按年缴纳,出国到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期间学费标准不变。
住宿费:按照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公示的补贴后最低收费标准执行,单人间按5000元/人年,双人间统一按2400元/人年
教材等其他费用另行收取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八条 奖学金
学校设立奖学金,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被海南比科大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体检复查
海南比科大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邮箱:admissions@biuh.org
咨询电话:0898-83302860
招生网站:www.biuh.org
第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市、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比科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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