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及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实施机构
1.临沂大学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考核及录取的组织实施。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分配
临沂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240人,分属4个学科门类,5个专业,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含)以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2024年发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附件1)。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审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6月19日-6月21日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1)-(5)PDF扫描版、原本科专业学信网毕业照片电子版和材料(7)EXCEL版,以“身份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名称”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lydxxwbm@lyu.edu.cn,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审核不予通过。
(1)本人手写签名的《临沂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PDF格式)(附件2)。
(2)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及第一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3)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PDF格式)。
(4)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PDF格式)。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打印成PDF文件)。
(6)原本科专业学信网毕业照片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JPG格式)。
(7)临沂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五、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第一学士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5日前在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学校招生网站:https://zhaosheng.lyu.edu.cn。
六、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按报考专业进行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7月13日-7月14日。
(三)考核内容:面试考核由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各专业具体考核测试安排于7月7日前在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七、录取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核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皆予录取。
(二)如考生体检专业受限,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三)根据生源情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减少招收数量,并根据考生志愿将其计划数向生源充足的专业适度调整,以最大限度满足考生求学愿望。
学校拟录取名单在考生报考资格复审无误后在临沂大学招生信息网发布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临沂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相关考生获得正式录取资格,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报到
(一)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延期,与录取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并向学院提供本人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经学院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均同意后方可,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研究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实行学分制管理,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符合结业条件的,发放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
1.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按照学分制收费。
3.住宿费收费标准(人民币):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住宿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相同,如有需要可申请走读。住宿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
十一、申诉渠道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录取结果公示期内书面向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填写《临沂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异议表》(附件4)并发送至邮箱:lydxxwbm@lyu.edu.cn,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二、监督措施
(一)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核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举报电话:0539-7258158。
(六)招生咨询电话:0539-7258777。
本办法由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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