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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6-01-20 09:38  来源:未知  作者:eduzs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22号)文件精神,并按照《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为做好学校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于2026年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院校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申请人可选择我校2026年招生的5个专业中任选1-5个专业填报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专业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如在未满足专业志愿录取条件但符合学校录取标准,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招生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如遇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调整,按最终调整的为准。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对我校网络报名成功考生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如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材料,学校会通过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保持通讯畅通。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我校对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将通过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告知考生。 
、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各专业录取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学测成绩、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总分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医学类相关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2026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对于我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和方式与普通考生录取原则和方式相同。考生于2026年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2026年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2026年6月21日前将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2026年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6年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我校将于2026年7月底向办理完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请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
四、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体检,医学类相关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医学相关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管理及收费标准
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生入学注册时,学费、杂费、住宿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同住。
六、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七、本简章由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台湾学生手续办理等其他有关问题(电话:+86-0871-6592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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